算法备案

提供算法推荐、深度合成或生成式 AI 服务时的备案义务:先判断是否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再按 10 个工作日时限完成备案。

使用提示:本页用于帮助你判断办理路径,不替代主管部门的最终要求。算法类型划分、填报材料与认定口径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备案系统的当前要求为准。页面末尾标注了每个来源的最近核验日期。

一、要不要办

算法备案的适用前提是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这不是按「用没用到 AI」判断,而是按服务是否面向公众提供、是否影响公众信息获取与表达来判断。认定依据是《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

你的情况结论
面向公众提供内容推荐、个性化推送、排序精选、检索过滤或调度决策服务通常需要备案
提供 AI 生成、深度合成能力(文生文、文生图、文生音视频等)并面向公众开放通常需要备案
AI 仅用于内部办公、辅助记账、内部知识检索,不面向公众提供内容通常不属于备案范围,但需按实际情况判断
产品内嵌第三方已备案的算法能力,自己不提供算法服务需结合服务角色判断,服务提供者责任不可完全转移
仅做规则化处理,不涉及生成合成或个性化推送通常不属于算法备案范围

判断难点在于「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而不是技术类型。同一个模型用于内部台账整理通常不构成,用于面向公众的内容生成或分发就可能构成。拿不准时建议按从严判断或向属地网信部门确认。

二、怎么办

算法备案通过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在线提交,由国家和地方网信部门分级管理。

  1. 确定适用的规定:算法推荐类服务适用《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深度合成与生成式 AI 类服务适用《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同一产品可能同时适用。
  2. 完成算法安全自评估:备案需要提交算法安全自评估报告,说明算法机制、数据来源、风险点与防控措施。这是备案材料中工作量最大的一项。
  3. 准备拟公示内容:需填写算法名称、算法类型、应用产品、服务领域等信息,其中部分内容会在备案后对外公示。
  4. 在备案系统填报:登录系统按模块逐项填写主体信息、算法信息与产品信息,上传自评估报告与拟公示内容。
  5. 提交并等待审核:网信部门审核材料,可能要求补正。审核通过后生成备案号。
  6. 公示备案号并持续维护:按要求在产品中公示备案信息;算法或服务范围发生重大变化时办理变更。

时限要求: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履行备案手续。建议在功能上线前就启动自评估,避免上线即逾期。

关于技术标识

深度合成服务还涉及生成内容的标识义务:需要在生成内容中添加显式标识(如界面提示),以及对文件元数据添加隐式标识,用于内容溯源。标识方案应在开发阶段就纳入设计,事后补加成本较高。

三、备案后的维护

情形需要办理
算法名称、类型、应用产品、服务领域发生变化办理变更备案
新增一项独立算法或新增独立产品另行备案
终止提供相关算法服务办理注销备案
生成内容标识方案调整确保仍符合深度合成标识要求

四、常见问题

调用第三方大模型 API,备案主体是谁?

备案针对的是面向用户提供算法服务的服务提供者。若你以自己的产品名义对外提供生成或推荐服务,通常需要以自己的主体备案,模型来源需要在自评估和填报中如实说明。

算法备案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是一回事吗?

不是同一套手续。算法备案针对算法推荐与深度合成服务,生成式 AI 服务另有面向公众提供服务的备案与管理要求。具体适用以属地网信部门的当前口径为准。

自评估报告可以自己写吗?

可以,但需要覆盖规定的评估项并如实反映算法机制与风险防控措施。模板与实际填报口径以备案系统提供的最新版本为准。

不备案会怎样?

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而未履行备案手续属于违规,可能面临主管部门的整改要求与相应处理。建议在功能上线前完成判断与备案。

五、来源与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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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发布机构类型最近核验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入口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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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法规原文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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