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香港与澳门工作区

面向创业企业和法律意义上的小微企业:主体按注册地建账,跨地区能力按工作区出现,并继续使用现有账务、对账、合同、资料、税务和 AI 助手。

先分主体,再记往来。 每个法律主体使用独立工作空间和属地配置。关联公司之间的交易通过合同、凭证、对手方和证据编号建立可追溯关系,不把两个主体的账簿合并成一套账。

菜单不是另一套产品

系统只在当前工作区确有需要时,为既有页面增加一个短菜单组。菜单项仍然进入原来的报表、银行对账、业务资料与往来、税务工作底稿页面;它们共用同一工作区、同一账簿、同一权限和审计记录,不创建独立首页、独立工作台、独立 Agent 或场景账。

当前主体默认表现如何启用或进入
中国内地不显示跨地区菜单,相关 API 也不可直接使用仅在确有跨辖区往来时,到设置 → 工作区设置 → 视图设置手动打开跨境业务;创建工作区时也可主动勾选,默认不勾选
中国香港自动显示香港业务,不显示内地开关从同一菜单进入经营概览、利得税、资金结算和业务资料
中国澳门自动显示澳门业务,不显示内地开关从同一菜单进入经营概览、所得补充税、资金结算和业务资料

MVP 边界:当前实施以创业、小微企业为目标,不覆盖上市公司、受监管大型集团或复杂合并报表。系统不做商品、SKU、采购、销售、仓位、数量、物流或库存余额管理;经营与结算属性只为会计、税务、对账和证据提供事实背景。

适用场景

第一步:创建正确的法律主体工作区

  1. 选择工作区页面点击创建新工作区
  2. 填写工作区名称、法定名称和经营主体,并选择中国内地、香港或澳门注册司法辖区。
  3. 系统按注册地设置功能本位币:内地为 CNY、香港为 HKD、澳门为 MOP;创建后注册地和功能本位币锁定,避免账簿口径被误改。
  4. 首次完善向导会按司法辖区变化:香港、澳门主体不显示内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增值税纳税人类型或内地会计准则。
  5. 进入设置 → 工作区设置 → 企业类型补充当地简化制度的适用资格事实,保存后查看版本化评估、建议框架和理由;系统不以“创业公司”自称代替法定条件。
  6. 如有多币种平台结算、跨主体交易或其他经营属性,在同一个创建流程中填写经营与结算属性;创建成功后系统立即切换到新工作区并进入仪表盘。
公司主体属地配置功能本位币属地工作底稿
中国内地公司CNCNY按内地会计与税务流程处理
香港公司HKHKD香港利得税工作底稿
澳门公司MOMOP澳门所得补充税工作底稿

第二步:配置经营与结算属性

在创建工作区时配置,或进入设置 → 工作区设置 → 基本信息维护经营与结算属性。它与现有工作区共用银行结算、账簿、税务、合同、证据和 AI 上下文,不会产生一套孤立的场景账。

修改并保存后,重新进入基本信息回读平台、监管方式、币种和参考编号。这一步是确认属性已真正写入当前工作区,而不是只停留在创建表单中。

配置项建议填写系统中的作用
交易与履约方向出口、进口或进出口双向记录业务范围,供后续账务、对账和证据归集使用
销售渠道第三方平台、独立站或混合渠道标记结算来源,便于对账和证据归集
销售平台平台或店铺系统名称,不填写账号密码标记结算来源,便于对账和证据归集
海关监管方式9610、9710、9810、1210 或其他记录企业选定分类;最终适用方式仍需按真实业务确认
结算币种CNY、HKD、MOP、USD、EUR 等提示多币种记账、汇率和银行对账范围
履约背景(如适用)国家/地区代码及相关履约说明只作为账务和证据索引背景,不跟踪 SKU、数量、仓位或库存余额
备案/参考编号企业内部受控编号或已获编号建立可追溯索引;不保存政府门户凭据或密钥

第三步:沿用现有功能完成业务闭环

现有功能完成什么继续阅读
工作区与主体核对法律主体、注册地、功能本位币和经营背景创建第一个工作空间
银行账户与流水按账户实际币种导入结算、退款、手续费和回款流水银行账户管理
凭证与多币种记账保存原币金额、汇率日期和来源,折算为工作区功能本位币创建和确认凭证
匹配与余额调节把流水关联到已有凭证,或从流水进入同一套新建凭证表单银行对账
合同与证据在现有合同、资料和证据关联中保留相对方、金额、币种和来源合同台账操作指南
关账与报表完成对账后复核功能本位币账簿并导出报表导出报表
当前注册地税务香港工作区进入香港利得税,澳门工作区进入澳门所得补充税香港澳门

第四步:复核跨主体往来

  1. 选择正确主体:每次录入前核对工作区名称、注册地和功能本位币。
  2. 保存业务原貌:记录合同相对方、结算单或业务单据、原币金额、结算日期、平台结算和银行流水。
  3. 标识关联关系:集团内部交易记录关联方、交易类型和定价支持材料,交由专业人员判断披露或调整要求。
  4. 双边入账与对账:两个主体分别入账,使用相同合同编号或受控证据编号勾稽,不复制或合并对方账簿。
  5. 准备属地底稿:香港主体进入利得税工作底稿,澳门主体进入所得补充税工作底稿。
  6. 独立复核和外部提交:授权复核人完成会计、海关和税务判断、签署及政府门户提交,再把外部回执编号归档。

跨地区证据清单

证据建议保留内容用途
合同与业务单据签约主体、服务或货物、币种、金额、履约条款确认交易实质与双方权利义务
发票与付款商业发票、当地票据、银行回单、收付款日期勾稽收入、成本和资金流
换算支持原币金额、汇率来源、汇率日期、计算表复核本位币入账金额
履约资料交付记录、验收、邮件、物流或服务成果支持交易真实性和期间归属
关联交易资料关联关系、定价政策、成本分摊与专业意见供披露、来源地和税务调整判断

官方资料与实施边界

系统边界

创业OS 用于分主体核算、资料组织、证据哈希和复核准备;不会替代会计师或税务顾问作出来源地、扣除、豁免、关联交易或税额判断,也不会保存 IRD/澳门财政局门户凭据或自动提交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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